台湾“外役监”提高遴选门槛 岛内质疑:恐仍是“权贵监狱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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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7月31日电 综合台媒报道,台当局立法机构31日三读修正通过“外役监条例”部分条文,提高遴选门坎,须符合有期徒刑逾3分之1等条件才能遴选,并增订多项消极要件,包括故意犯罪致死、10年以上重罪、妨害公务致重伤、掳人勒赎等重大暴力犯罪、重大经济犯都将予以排除;条文也增订“回笼条款”,若外役监受刑人违反相关规范且情节重大,将移回其他监狱执行。

台南明德外役监狱。 来源:台湾《联合报》资料图

本次为台湾“外役监条例”第六度修正,起因于去年8月明德外役监囚犯林信吾逃狱杀害2名警察,引发岛内社会要求提高遴选外役监门坎的声浪,台立法机构为此提出修正草案,最终因各方意见不同导致卡关。日前又爆出台湾“夜店杀警案”囚犯易宝宏于外役监服刑,再度掀起岛内社会怒火。

对于本次条文的修改,岛内仍存在质疑的声音。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31日指出,即使外役监的消极与积极遴选规范制定得再详细,但遴选过程还是存在“黑箱操作”的空间。国民党“立委”林为洲更是直言,台行政部门与民进党提的“外役监条例”仍让累犯、毒犯可以申请外役监,还不开放遴选过程录音录像,依然是“权贵监狱”。

台湾花莲自强外役监狱门前。 来源:台湾“联合新闻网”

据介绍,台湾所谓外役监狱,相较于一般监狱采取低度戒护做法,其设置目的是给快出狱的长刑期服刑人员一个适应阶段,尽快与社会接轨。目前,台当局共设有3座此类监狱,分别位于花莲、台南、桃园。

此类监狱条件远优于普通监狱,超出台湾民众对于矫正机关的印象,有声音认为其中的犯人“像在度假”。这种监狱也被视为“权贵者的避风港”,按2017年底“贪污治罪条例”服刑人数看,台湾三个外役监狱里的贪污罪服刑人数比例明显偏高。有报道认为,通常涉犯“贪污治罪条例”的多是有钱有权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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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M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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